公營轉當收費員 沒優退金

國道近千名收費員今天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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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局突丟出一張「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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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曾在其他機關領取加發優退金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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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重複向政府領取優退金。收費員無奈說這是「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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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更難過了。
高公局日前已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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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收費員依年資發放資遣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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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足部分優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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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每人可領得七個月的本薪報酬。但具結書中載明,凡是曾配合機關整併或裁撤等,依法令退休、資遣或離職的人員,後來再轉職高公局者,不得重複領取;換言之,只能領到資遣費,但無法領取補足七個月這部分的優退金。
高公局人事室主任林烈進表示,部分收費員曾任職台汽、航發中心等公家機關,轉職時曾領過七個月離職金;這次自高公局離職,若再領一筆優退金並不合理,才會傳真函文說明。
「高公局是好意提醒,不是無情無義。」林烈進指出,具結書內容是依據「公務人員優退辦法」規定,善意提醒,不要重複領取。
泰山站有四名收費員曾在公營的台灣汽車客運裁撤時,轉職考取收費員,如今領不到這筆優退金,心情盪到谷底。許多來收物品的收費員,打開置物櫃,發現躺著一張具結書,非常錯愕。
一名收費員說,經多方努力,好不容易領到七個月優退金,臨走之際,突然收到這紙具結書,「高公局未事前溝通,不知道該不該簽」,讓人很不放心。
高速公路局指出,曾在其他機關領取加發優退金的人員,不得重複向政府領取這筆錢,昨發放具結書是基於善意提醒,請收費員填寫以免違法,並沒有要求繳回資遣費;收費員可領取的離職儲金或資遣費,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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