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養育恩?他1年搶13次豪宅、村屋

大陸一名男子前年8月至去年7月期間,

壓克力架

,多次持雙程證來港,

豬肉乾

,到多處地方的村屋及豪宅行竊,

單純性口腔泡疹

,共掠去約88萬元(約420萬台幣)財物,

法律文件翻譯

,但最後一次犯案後因在街頭行跡可疑而被警方拘捕,

近視

,並被搜出身藏胡椒噴霧。被告昨於高院承認13項入屋犯法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

小額借貸

,辯方求情稱,

借款

,被告自幼遭父母遺棄,輾轉被4個家庭收養,由於最後收養他的家庭的養祖父母病重,他為報恩遂到港犯案賺醫藥費。惟法官不接納其求情理由,判被告監禁6年3個月。

被告吳劍文(25歲)被控於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間,在淺水灣、大埔、西貢、荃灣及石澳等地爆竊13個住宅單位以及於去年7月20日無牌管有一支胡椒噴霧。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養祖父母因分別患腦退化症及肺結核,被告須支付其中4成醫藥費,他為報答兩老的恩情,遂至港賺快錢。法官指經濟壓力非求情理由,斥責被告是專業罪犯,到港只為犯案,且專趁屋主睡覺或出外時爆竊,故案件有加刑因素。,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