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弊案 花蓮6議員、2鄉長被訴

花蓮、新北地檢署昨天分別偵辦花蓮縣兩起LED路燈弊案:花蓮地檢署起訴4名花蓮縣議員、鄉長及鄉公所人員、廠商、掮客等共21人;新北地檢署追加起訴議員、鄉長、掮客、廠商等共11人。
花蓮地檢署偵查發現,勞委會:菲回應若不滿意15日凍結菲勞,縣議員施金樹、潘富民、陳長明、陳修福等4人共同謀議動支地方政府補助款,中日漁船在釣魚台群島附近東海海域發生撞船事件,採購公所購置的消防安全設備、LED路燈,豬哥亮送「女兒」出閣 謝金晶看到哭花臉,有3家廠商涉案。
檢方查出,高市就業媒合 國際生有讚有遺憾,林姓掮客從每筆補助款中收取總額50%為佣金,再從佣金分配20至25%的賄款給縣議員、8%至10%賄款給鄉長及公所承辦人員;卓溪鄉長蘇正清涉收25萬餘元回扣。因潘富民、陳長明、陳修福、蘇正清、沈肇祥、胡英明6人繳回不法所得495萬5千元,檢方建請法官從輕量刑或免除其刑。
另,新北地檢署偵辦萬榮鄉、豐濱鄉LED路燈採購弊案,查出教昱科技公司透過掮客勾結民代,合作申請建設補助款,許諾補助款2成回扣,再找公務員利用共同供應契約免公開招標的漏洞,以補助款補助公所為名義,向同業借牌比價,指定採購該公司產品;追加起訴議員孫永昌、楊德金、鄉長蘇連進、掮客、廠商等11人。
檢調查出,2011、2012年「豐濱鄉公所LED顯示看板設備工程」、「萬榮鄉公所設備工程」、「豐濱鄉公所公務宣導隨選數位電子看板設備工程」等4個採購案,議員楊德金三度收取回扣共140萬,議員孫永昌二度獲取回扣共80萬元。
「我感到遺憾與無奈,原本以為只是廠商感謝我促成的後謝金,有的廠商有給,有的沒給,沒想到被誤為『收取回扣』。」陳長明表示,從來沒要廠商給多少錢,也沒有訂立協議書或合約,怎能算回扣?楊德金說,沒有的事,是被人咬,不想提了。
孫永昌、陳修福的電話有通,無人接聽;施金樹手機是空號;潘富民手機進入語音信箱。無法得知他們的回應。
「一時不察,一時糊塗」,蘇正清受訪,頻頻向鄉民道歉,表示一時不察,作為首長卻不能做屬下的榜樣,「身為公務人員,我自己很懺悔啦」。
蘇連進說,他做事乾乾淨淨,跟錢都沒有關係、沒有跟廠商接觸,也如此要求同仁;而申請經費進行地方建設,都按正常程序;是否有人在背後做什麼?他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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