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地官司辯論庭 雲林律師縣長上陣

縣長李進勇也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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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為捍衛縣有地被查封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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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許久未穿的法袍親上火線出庭辯護。 記者蔡維斌/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達榮公司因林內焚化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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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再查封高鐵特定區2筆縣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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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靠近台灣燈會主燈區引起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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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地官司昨天開辯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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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律師的縣長李進勇親自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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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上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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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榮環評惡意隱匿淨水廠在焚化爐附近的事實,環評才被撤銷,縣府要求達榮履約才依約付款,而非靠仲裁判斷,達榮卻對縣府予取予求,毫無公平正義可言。審判長表示6月3日宣判。停用中的林內焚化爐案經法院仲裁結果,縣府需賠達榮29.5億元,第一階段已支付15億元,含利息已付17.5億元,達榮要求支付尾款14.5億元,並聲請查封土地強制執行,縣府今年2月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雲林地方法院昨天開辯論庭,李進勇親上火線辯護說,縣府要求達榮履約,包括補正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及差異分析、焚化爐堪用可運轉移交等,縣府才會付款。李進勇在庭上說,達榮惡意隱瞞淨水場靠近焚化爐的事實,高等行政法院也以此宣判環評無效,加上興建過程居民及環團一再抗爭,媒體公開報導眾人皆知,達榮卻惡意隱瞞。「只以仲裁案,就對縣府予取予求,毫無公平正義可言」李進勇說,對方明顯是惡意當事人,請求審判長現場勘驗事證,以明事實。達榮代表人表示,未行履約義務,是因縣府曾對外宣布焚化爐不營運;李進勇當庭反駁,履約與焚化爐營運是兩回事,毫不相關,不能做為是否履約的藉口,焚化爐完成縣府要如何處理,是縣府的事,與達榮無干。至於有關資產移轉,李進勇認為達榮必須「履行契約」,而非只依資產移轉清冊及清點紀錄做現況的點交。審判長表示,辯論終結將於6月3日宣判。李縣長走出法庭對勝訴頗具信心,並強調誓言捍衛縣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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