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上好戲/我與貓的房事

工作時,張江藥谷 大陸1/3新藥都來自它,原本幻想貓會乖乖睡在陽光灑進來的窗台邊或陽台門口,破葛拉芙紀錄 小威:還很遠,但牠卻喜歡跳上書桌,可憐!乳牛葬身火窟 牛主人心痛!,大大方方地端坐在鍵盤上。把牠請走?
打從要買房子起,失火倉庫老闆:不會逃避責任,就打算養貓;正確的說法是,不吉利… 小型車自選車牌不要「2266」,從一個人住起就想養隻狗或貓。最後為什麼是貓勝出,俄將竭盡所能助國際觀察員獲釋,而不是狗呢?這跟被狗追的陳年哀傷史有關,就不贅述,另外,也與工作型態有關。
心情好或心情壞
主人傻傻分不清
有人說,狗多可愛,會顧家,會我丟你撿,會陪慢跑,會保護主人,還會抽衛生紙,像廣告裡那樣忠心耿耿。
貓,神經質,叫半天也不理,三不五時就喵喵叫,有時還學嬰兒「罵罵號」,也不知道是心情好,還是在賭氣,或是心情盪到谷底。最奇怪的是,還會莫名其妙抓你幾下,留下幾道爪痕後,裝沒事回頭睡大頭覺,醒來又對著你撒嬌喵不停。貓,有什麼好?
這個問題,我還沒辦法整理出一個說服別人的答案,或者該說,根本也不需要理由,就是種奇妙緣分,沒辦法養狗,就養貓囉。朋友的朋友是資深愛貓人,知道我想養貓,便好心地帶了一隻出生四個月大的米克斯街貓給我。結果,入住新屋,沙發還沒坐熱,夢想中的寧靜生活就這樣一去不復返了。
原本幻想著工作時,貓會乖乖睡在陽光灑進來的窗台邊或陽台門口,但牠卻喜歡跳上書桌,大大方方地端坐在鍵盤上;或是「貓」視耽耽地盯著你移動滑鼠,冷不防地伸出貓爪,來場滑鼠爭奪戰。把牠請走?又來第二回合、第三回合……惹得人火氣直冒,乾脆出門去,把房子讓給牠算了。
這還只是工作部分,煮飯才是高難度挑戰。
貪吃貓想陪做飯
引爆廚房大作戰
關於煮飯這件事,我可是隨興中帶著高度的認真。我的意思是,可以不必從頭到尾跟食譜一模一樣,但按自己自由意志所呈現的菜色,也得吃得下去才行。所以菜色、食材、步驟等可以天馬行空,但組合過程絕對要專注執行。
因此,當一邊進行著切蒜末、薑片這種微細工程,一邊還得驅趕顫動著尾巴的貪吃貓時,就格外令人煩躁。加上瓦斯爐上還有一鍋即將沸騰的水,等著食材下鍋,沿著流理台磨蹭來磨蹭去的小毛物,此時已經不能套上撒嬌、黏人等可愛形容詞,簡直就是移動魚雷,隨時可能引爆一場廚房大災難。神聖的殿堂豈容你搗亂,去去去,如果我也有哈利波特的神奇魔法,第一個想做的就是石化你!
既然石化不了,那麼只好把貓小妞請進廁所。暫時委屈你了,因為房子是我買的,我可不想委屈自己。煮不成飯得餓肚子,那可不成,我們家唯一的經濟支柱(當然不會是貓)千萬不能倒下,所以關廁所天經地義,合情合理。但,我怎麼就有著那麼一絲絲,或者比一絲絲又多一滴滴的——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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