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紐案吞公款 吳思材刑滿出境

巴紐案中的新加坡籍外交掮客吳思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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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占建交款二九八○萬美元等罪被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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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三年八個月已刑滿遣送出境;侵占共犯金紀玖仍潛逃美國。建交款已追回一五一○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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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四七○萬美元待追討。
法務部矯正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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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材因背信、侵占、偽造文書及誣告和走私香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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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併判刑六年。他因巴紐案被羈押四二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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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後表現良好獲減刑五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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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二年六月後已於本月十九日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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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廿三日遣送出境。
二○○六年,時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的邱義仁,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經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介紹,指示當時的外交部長黃志芳委託有美國籍的金紀玖、已入新加坡籍的吳思材居間穿梭。外交部匯款三千萬美元到吳、金在新加坡聯名帳戶,其中廿萬元是兩人居間牽線的酬勞。
二○○八年,黃志芳發現來台簽建交公報的巴紐代理外交部長沒有獲得該國總理授權而臨時喊停,金、吳卻不還錢。同年四月,外交部同時向台北地檢署、新加坡法院控告金紀玖、吳思材侵占、背信等罪。
前年十二月,台北地檢署偵結巴紐案,認定邱義仁、黃志芳是這場外交騙局被害人,兩人被騙也令國庫損失慘重,但沒有貪汙或侵占公款,處分兩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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