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名師陳國星。 圖/翻攝痞客邦「台南同心陳星國文」網頁 分享 facebook 已故女作家林奕含與補教老師陳國星的糾葛,
蘆竹通水管
,昨天暫時落幕;台南地檢署調查認為沒證據證明陳涉嫌侵害林女,
保護子宮頸
,昨天處分不起訴檢方說,
仿冒
,林女生前曾提及「當時就是場戀愛、願滿足對方慾望。」輕生原因應與陳無關,
凍傷
,也沒其他人控告陳不法。律師蘇文俊昨晚表示,
設計師
,今天會陪陳國星開記者會回應。另外,
桶槽保溫
,教育部研議修法要求所有補習班老師提出良民證,
反針孔偵測
,補教業者聘任員工前也要經過教育局核准,中部四縣市補教業者今天將到台中的公聽會場表達不滿,要求立法要公平對待補教老師。林女父親是台南市名醫,昨天沒在診所現身。診所原掛著他十月恢復看診告示,但又取下,護理人員表示不清楚林醫師何時恢復看診。林家友人表示,林家夫妻對結果應該心裡有數,「否則早就告他」。廿六歲的林奕含今年四月尋短身故後,雙親發表聲明影射與某補教老師有關,經網友點名是陳國星;陳後來也發聲明表示,自己曾與上台北準備念大學的林女,在雙方沒有師生關係的情況下交往兩個月,林女父母知悉後要求兩人分手,妻子選擇原諒。南檢五月初因接獲多人告發而分案調查,傳喚陳國星及林女家人、閨蜜、醫師等證人,參考手機通聯記錄、病歷、心理諮商紀錄,和林奕含寫的網誌、小說內容,從中抽絲剝繭,希望查出蛛絲馬跡。不過林女家屬不願提告,也不提供日記、電腦等證物,更拒絕讓員警進屋蒐集相關資料。南檢根據林女閨蜜與補習班人員證述,林女滿十六歲後才認識陳國星,就算兩人發生關係,在彼此自願情況下也難認有罪;兩人交往時,已沒有師生關係。依林女諮商紀錄,雖曾提及「被強迫」、「誘姦」,但亦曾表明「當時很願意滿足對方的慾望,好像是她的責任,同時有一種權力感,可以安慰高高在上的對方」。閨蜜也證稱,林女曾介紹陳國星是男友,兩人互動親密,林女說她真的很喜歡陳國星,未提到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