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休」迷網夫 一二審都判離

李姓男子娶認識8年的房屋銷售同事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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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2年遇金融風暴失業後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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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日沉迷網路世界不再工作;李妻氣得打離婚官司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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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都勝訴。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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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病期間李妻皆在醫院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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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向她的親友借錢付醫藥費、買補品;李妻不滿的是李有精神體力上網卻無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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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家庭經濟於不顧;且李在2年離婚訴訟期間沒有振作表現,2人婚姻難以維繫,判決離婚。

這對夫妻都是建設公司房屋銷售業務員,2人1998年認識,1999年同居;2006年,李妻帶著和前夫生的女兒嫁給李。

李妻指出,2008年金融風暴售屋業績不佳,丈夫被裁員,從此終日上網泡在聊天室,生活日夜顛倒,2年找不到工作;不與她和女兒互動,3年間夫妻性生活屈指可數,共處同一屋簷竟如陌生人,因此分居。

李反駁表示,金融風暴時他工作太累心臟衰竭住院丟了工作,出院休養後即積極上網找不動產資料或填履歷找工作,後來與朋友合夥成立房屋代銷公司,並非整天宅在家沒工作。他不願意離婚,會振作起來,希望太太再給他一次機會。

台灣高等法院調查,他近3年收入不到20萬元,傳訊繼女作證。她說,半夜起床上廁所,常看到繼父還掛在網路聊天室;李與她母親常因錢的事吵架,2人互動幾乎等於零,她贊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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