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林地十多年 判拆…蘇澳攤商找議員

宜蘭縣蘇澳鎮豆腐岬鐵皮屋占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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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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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商希望農曆年後主動拆;但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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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給過延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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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皮屋未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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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求提報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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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排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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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豆腐岬風景區前的攤商鐵皮屋因占用保安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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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農曆過年將至,攤商希望趁年假人潮多,再做點生意,爭取年後拆除。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日前與羅東林管處、羅東地政所等履勘,攤商深怕馬上被拆除,群向宜蘭縣議員邱嘉進陳情,希望再緩一緩。邱嘉進昨說,鐵皮屋是早期安置攤商所設,經營十多年,如今要拆,應該不差這1個月,讓攤商做完農曆年的生意再拆不遲;況且攤商已同意要主動拆除,林管處不用急於一時。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指出,民國91年向國有財產署接管林地,發現宜蘭縣蘇澳鎮南安段2223、2225地號的國有土地位屬宜蘭縣編號第2701號漁業保安林範圍,民國87年期間遭攤商等15人竊佔林地,並搭建20間鐵皮屋營業。羅東林管處表示,經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排除占用,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於前年5月23日判決確定,15名占用人應在履行期間8個月內騰空鐵皮屋,返還林地,繳交不當得利。林管處指出,履行期間屆滿,仍無拆屋還地跡象與意願,管理處於去年3月13日,繼續向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遞送民事強制執行申請狀,8月27日會同律師及佔用人履勘;因佔用人提出願意自行拆除及同意放棄非執行的鐵皮構造範圍,為利拆除,管理處協議同意,給3個月自行拆除時間,延緩強制執行。林管處表示,目前已逾延緩強執行時限多時,仍未見佔用人自行拆屋還地,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於1月6日會同履勘,逐間確認現況及確認拆除範圍;執行處要求盡速提報拆除計畫,將再排定拆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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