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艦案裁定沒收273億 法務部:實現正義

台北地院審理拉法葉購艦案裁定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新台幣273億6千萬元,盛治仁/「自作自受」的民主政治,法務部晚間發布新聞表示,親媽和男友 虐死八歲兒,沒收新制運作順暢,美軍空襲 炸死多名IS領導人,新制上路1年檢察官聲請沒收金額已達新台幣600億元,法務部將持續推動法制與強化實務運作。法務部指出,「無人能因犯罪而獲利益」是沒收制度核心,自2016年7月起迄今,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聲請沒收的金額已達600億元,其中,汪傳浦犯罪所得流向第三人葉秀貞的單獨宣告沒收案,經台北地檢署聲請、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約273億5500餘萬元及部分孳息,體現沒收新制的核心精神。法務部表示,沒收新制修法前,如有犯罪行為人死亡、逃匿、移轉予第三人等情形,除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外,無法單獨聲請宣告沒收,造成刑法疏漏,修法後,沒收已改為具獨立性之法律效果,其宣告不必然附隨於裁判。法務部指出,為免犯罪行為人將犯罪所得移轉與第三人,使犯罪行為人或第三人坐享犯罪所得而顯失公平正義,遂擴大沒收主體及於第三人汪傳浦犯罪所得流向第三人葉秀貞等人所為之單獨宣告沒收案,正是體現修法精神,實現真正的正義。圖為法務部。記者王聖藜/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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