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票核銷設備費 教授判2月

嘉義大學應用化學系楊姓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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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擔任國科會計畫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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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研究設備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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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單眼相機、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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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實驗儀器廠商開立假發票核銷。雖然相機都供實驗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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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各判楊姓教授、劉姓前業務、施姓前會計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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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2年。楊姓教授昨天未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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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律師蔡碧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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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手機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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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收到判決書會再研究是否上訴。嘉義大學則指出,收到判決書再做回應。法官指出,嘉大應用化學系54歲楊姓教授,於100年間利用國科會某光觸媒計畫期間,分2次購買單眼相機、鏡頭、記憶卡等,實驗儀器廠商開立為塑膠注射筒、培養皿、尖底離心管等實驗設備。楊姓教授將假發票黏貼上嘉大憑證用紙,讓不知情涂姓研究生向嘉大會計室申請核撥經費,校方未察覺異狀,成功送往國科會結報備查。法官表示,楊姓教授明知相機等物品無法當研究計畫設備核銷,仍由劉姓業務協助向相機器材行採買,分別花1萬4895元、2萬7695元,再加價4000至6000元開立假發票。楊姓教授、劉姓業務員及施姓會計坦承犯行,3人也無前科,法官認為,楊姓教授理應為學生表率,購置相機雖都供實驗室學生使用,但開立不實發票方式仍屬不該,犯後態度良好,依商業會計法各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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