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碧潭吊橋是否列為古蹟引發辯論。文化局昨天邀吊橋旁都更案的建商、地主、市府都市更新處及民間團體召開諮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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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中雖有保存吊橋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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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究竟要原貌保存列為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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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結合都更案移動吊橋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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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各說各話。
76年歷史的碧潭吊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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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時代被評為台灣8景12勝之一。碧潭吊橋守護聯盟、都市改革組織(簡稱OURS)等民間團體主張原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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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局列為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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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都更案影響橋墩及鋼纜安全。
守護聯盟發言人林慕表示,市府促成建商在此結合地主、市府及財政部公有地辦都更,因靠近捷運站取得高額容積獎勵,把低矮的老舊公寓變成26層樓豪宅,開發過程可能危及吊橋安全。
市府都更處表示,墩座為混凝土結構,平均壽命70至100年;由於正好有都更案,市府才決定一併更新墩座,往橋塔方向前移,並把基樁打進岩盤一勞永逸。
都更處科長程靜如說,市府對碧潭吊橋列古蹟樂觀其成,但目前吊橋鋼纜跨過民宅造成景觀混亂,未來往前移,新墩座會落在都更案的開放空間裡,解決觀瞻問題,還能吸引遊客近距離觀察。
受邀出席的地主也支持保存碧潭吊橋,但希望都更趕快進行。
文化局表示,下次專案小組將參考諮詢會議內容做出初步決議,送古蹟審查會審查保存方式。保存的4種方式包括古蹟、歷史建築、文化景觀和不具文化資產身分的一般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