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內持刀擄人 男子判7年4個月

賴姓男子4年前曾持水果刀在百貨商圈旁的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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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走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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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婦人趁他在停車場插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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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掙脫跳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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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遭水果刀割傷右手掌。高雄地方法院判決賴男攜帶凶器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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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有期徒刑7年4個月;賴男曾在99年犯下強盜性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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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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