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貪汙 被判八年定讞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7年前在台北車站商場標租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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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廠商藏在茶葉罐內2萬美金後,

波麗批覆

,指示台鐵公司重辦招標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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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今天依收賄罪判處她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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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追繳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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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
台鐵2006年8月間辦理台北車站商場招標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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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擔任交通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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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指示兒子李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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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2萬美金裝進茶葉罐內交給郭瑤琪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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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協助南仁湖集團得標。
檢調偵辦時,只在郭瑤琪住處找到茶葉罐,但沒發現美金,李清波父子堅稱是好友間單純送禮,不過郭瑤琪否認收到錢,經檢方依貪汙罪起訴,求刑八年。
一、二審一度判處郭瑤琪無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改判郭8年,更二審也判8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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