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布槍擊台船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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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違法捕魚且非法衝撞。 記者蔣繼平/翻攝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屏東縣琉球籍「聖德財」號、「連億興一一六號」漁船日前行經麻六甲海峽印尼經濟水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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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印尼公務船開槍攻擊;行政院長張善政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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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暴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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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外交部了解情況。媒體報導印尼海洋暨漁業部長蘇茜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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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琉球籍漁船因非法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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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印尼巡邏船攔截不停並試圖衝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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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邏船才開槍,並提供影片佐證。但檢視影片後,無法判斷漁船確在作業,也沒有漁船企圖衝撞及印尼巡邏船開槍畫面。據傳船身有十二個彈孔,且集中在駕駛艙,這似乎是三年前廣大興廿八號的翻版,只不過開槍者由菲律賓公務船換成了印尼公務船。上述行為,有稱之為「海上霸凌」,有說是「殺人未遂」,無論如何解讀,都是政府「不可承受之痛」。本案法律問題之關鍵,一方面在於事發水域究竟是否為印尼之專屬經濟海域,另一方面我方漁船當時有無捕魚、有無企圖衝撞亦為重點,否則我漁船可主張無害通過。此案調查並不難,前者只要檢視我漁船之航跡圖,即可真相大白;後者印方必須拿出證據方能服人。否則這絕對是違反比例原則之執法過當行為,動輒開槍或以炸沉非法捕魚漁船之作為,恐非現代化國家常態。台印二○○四年四月即曾簽署漁業合作備忘錄,未來雙方仍可強化、深化在養殖漁業等不同漁業合作面向,對雙方經貿投資、市場開拓均有幫助。而台灣目前印尼勞工已逾廿萬人,婚姻移民近三萬人,政府近年採取諸多友善對待來自印尼友人之作法,民間亦有諸多關懷印尼朋友之協會或團體,希望印方能理解我方之善意。此個案政府固然必須釐清真相為漁民討公道,長遠而言,印尼設有海洋暨漁業部保障其國家海洋及漁業權益,而藉由我國之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將暫緩施行之際,不妨重新思考如何更完善配套規劃海洋相關業務,爭取國家最大海洋利益,特別是應「痛定思痛」徹底為漁民解決問題,也為漁民爭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