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陳姓少年上月因選擇建教合作地點與父親齟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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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包袱」想去找已和父親離婚的媽媽。他爸爸拿菜刀擋在門口稱「大家都別想離開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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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同歸於盡。」被依強制罪判拘役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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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陳姓男子案發後被逮捕送辦時情緒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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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他返家後可能繼續對兒女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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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羈押獲准;陳在看守所待了十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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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因兒子替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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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父子倆平常相處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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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兩人都太激動了、不願告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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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也證稱陳愛子心切,可能是無法接受兒子離開才有脫序行為,法官因此輕判法官表示,十七歲少年正值青春期,心性較衝動,父親採傳統威權管教,可能適得其反,不過陳的管教方式除了造成兒子心中陰影,也對公眾安寧、社會秩序產生影響,依法處刑,並勸他要以理性溝通化解親子間衝突。判決指出,陳姓男子二○○四年離婚,一對子女與他同住。上月初,陳希望讀高職的兒子選擇離家近的建教合作實習單位,但兒子已有理想志願。父子倆齟齬,兒子一氣之下收拾行李,撂話「我要去找媽媽」,陳火大地從後環抱、壓制兒子,恫嚇「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接著又到廚房拿菜刀擋住大門,不肯讓他離去。陳的兒子大喊「救我!趕快打電話報警」,陳的女兒打電話求援。警方到場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逮捕陳。法官審理時,陳承認環抱兒子、出言恫嚇,也有拿菜刀擋門,但主張這是合法管教。法官認為他兒子想有自由進出住處權利,當爸爸的不能以保護、管教之名任意限制,拿刀恐嚇更不是教養的最後手段,沒有阻卻違法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