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空軍電台舊屋 「為何只我不能買」

「住了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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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不能承租?」高市鼓山區空軍退役士官長李為投訴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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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他因鼓山二路121號前空軍電台舊址一半用地承租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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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國有財產局提告要求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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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還被迫舉家搬遷至前鎮借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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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泣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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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住戶都已順利承購原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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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只有他被打回票?主管機關若無法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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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難以服眾。
鼓山二路121號前空軍電台舊址為日式平房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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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原住有5戶15位居民,因被空軍總部派任台長緣故,李為民國58年由岡山大鵬六村舉家遷至電台落腳,之後某日有名自稱空軍防砲部隊的科長登門要求李搬家還地,李當時因不同意,曾被列侵占被告。
該案後來移交國防部軍備局南區管理處及國產局,軍備局曾行文告知李為「無處分權」表達立場,國產局則僅同意出售電台一半土地給李,另一半將收歸國有,李為說,好好的家只剩半個,怎麼住下去?
李為說,和周圍其他住戶一樣按規定繳了五年房租,後來他們都順利買下房子,卻只有他被拒門外,質疑執法有欠公允。
國有財產局台灣南區辦事處管理課昨日回應表示,李為一案業經法院兩次判決敗訴,加上他並非全棟房屋所有人,應歸還私人增蓋部分。另依高等法院高雄分院89年民事判決結果,「私人之國有地含附合建物由私人興建部分,一併遷讓交還空軍總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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