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規 網路外商須設點

印尼資訊通訊部公布新法規,掃街疑放沖天炮 引民宅火災,要求外國網路公司須在印尼當地設立實體據點。資訊通訊部表示,失智人生/無暇喘息 家屬急待援助,不論是當地或外國的網路公司及內容供應商,聽奧/羽球教練以字卡與白板寫字 指導球員,之後都必須遵守「馬上就會生效」的新政策。資訊通訊部在官網上指出:「現在公告的目的,「待用」遍地開花 學者:社福有缺角,是給網路服務商足夠時間準備所有相關事宜。」資訊通訊部發言人高威度(Ismail Cawidu)表示,在台陸生/成大攻讀博士班 陸生愛上台南,外國公司得與印尼當地的供應商合作,若業者不遵守新法規,「將無法在印尼經營」,不過高威度並未解釋政府將如何執行這項法令。資訊通訊部長魯迪安達拉(Rudiantara)說:「執行的原則是,客戶服務擺第一,第二是保護消費者的個人資料,第三是打造具法律規範及義務、還有稅收的競爭環境。」這項新法令公告的時機,正好搭上印尼財政部擴大稅基的計畫,以支持總統佐科威發展基礎建設的雄心。目前已有幾家外國網路公司開始在印尼設立據點,例如音樂串流服務商Spotify已在3月30日與印尼當地通訊業者Indosat Ooredoo合作設立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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