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善良風俗」 買學位被誆沒「法」保

林姓男子涉嫌向董姓女子謊稱可協助取得大陸兩所大學的學士、碩士學歷,

屏東清潔

,董女付出卅四萬元發現被騙,

花蓮民宿

,控告林詐欺、偽造文書;高雄地檢署認為買賣學歷違反善良風俗,

波麗批覆

,法律無須保障,

電話總機

,雙方屬合約糾紛,

台中關鍵字行銷

,處分不起訴。偽造文書部分因無扣案資料佐證,

喜帖

,也不起訴。林姓男子(卅二歲)原在高市某國際教育公司任總經理,

特殊銘版印刷

,二○一三年四月間,向董女謊稱能夠提供服務,協助她取得大陸蘇州大學學士、上海交通大學碩士學歷。董女付出卅四萬元代辦費用,到上海交大辦理登記入學時,發現業者無法提供蘇州大學學歷證明,還利用她的台胞證、身分證,偽造江蘇城市學院的學歷;狀告林詐欺、偽造文書。林辯稱,合約只是寫明幫董女順利進入上海交大,並非保證能取得該校學歷,至於從蘇州大學改辦江蘇城市學院學歷,是陸方承辦人的疏失,已將費用退費給董女。,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