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聽到兩位同事的對話:「我相信好主管就是要有雅量與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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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手中的權力給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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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不疑的情形下充分的授權。讓員工能在獨當一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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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到主導任務及相關人員的做事技巧、在培養管理能力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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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能貢獻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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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也樂的輕鬆」。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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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我們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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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是什麼事都要管、什麼決定都要他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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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有任何人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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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信任我們的能力。
難道充分授權真的能讓主管輕鬆愉快?想到之前碰到的一樁職場暴力事件,我陷入沉思。
多年前的一次會議中,因為一件無意的人身攻擊,讓公司中向來不合的業務及製造單位衝突浮上檯面,雙方直接就在總經理面前指責對方,都說自己的組織因為對方在工作上的不配合與疏失而蒙受損失。
與會的人都期望在場的總經理能主持公道,不料他沉默了一陣子後只是表示,大家都是高學歷的成年人,有事雙方私底下商量一下就好了,不要在這裡像小孩子一般地吵架,浪費大家的時間。
結果在主管的不置可否下,雖然雙方都隱忍下來,但之後卻各自拉黨結派,在任務上扯對方的後腿。一個星期五的晚上,由於灌了幾杯啤酒加上旁人的鼓吹,兩派的主角決定用「不文明」的肉搏方式,在公司籃球場上一決高下。
雖然最後兩人被人拉開,但兩位學經歷俱優的主管以這種方式處理問題,也令人大開眼界。此外,由於公司長期內耗,沒過多久就因財務問題申請破產重整了。
或許有人認為這是內部衝突的問題,主管只是避不處理,跟授權有什麼關係?其實這就是領導上的誤解。放任部屬為所欲為、不加限制或干涉並不是「充分授權」,許多主管在碰到難纏的人或困難的事時,只顧逃避、拖延,是在放棄自己的權力與責任。
那什麼才是正確的授權方式呢?首先,主管必須先釐清何事能被授權?像牽扯到公司的行為規範、價值觀、方向願景,或是超越個人的權限及薪酬過多的事情,就不宜授權,要自己親自處理。
其次,主管要根據員工對自己想授權任務的處理能力及意願的現況評估。只有能力夠、意願高的部屬(比率少於10%)才能被充分授權,其餘的員工只能被部分或是不能被授權。由於員工的狀態會隨時改變,因此動態調整授權的程度就變成必要。
最後,即使授權出去,主管也應適當的監督。畢竟員工有可能方向走偏,有可能會有意或無意地濫用權力,若沒有監督就是喪失提早導正錯誤的機會,此時主管的授權就淪落成棄權了。
主管適當的授權固然可以培養部屬、建立互信、提升自己的領導能力,讓主管的價值因員工價值的提升而水漲船高。
然而從「不授權」到「充分授權」主管其實並沒有最佳的選擇。不過,主管若能因現在的選擇而讓未來的工作更加自在輕鬆的話,那麼這項選擇就應該是最合適的了。
(作者是資深企業顧問,本專欄隔周三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