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軍官洩密 一判廿年一無期

空軍退伍軍官陳文仁透過同袍袁曉風蒐集軍事機密賣給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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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曉風三年獲利逾六百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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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洩密期間袁尚未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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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軍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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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被台灣高等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之洩密交付軍事機密給敵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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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袁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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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仁判二十年。
由於本案事涉軍事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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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僅公告判決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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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情「無可奉告」。
據了解,陳文仁一九九二年以中尉軍階退伍,於二○○四年起向軍中同袍袁曉風蒐集空軍軍事機密,再轉賣中共軍情部門。陳按月給袁工作獎金,每年逾兩百萬元,袁三年至少拿了「工作獎金」逾六百萬元。
袁曉風二○○七年以中校軍階退伍,退伍後仍持續向軍中同袍打聽軍事機密。二○一一年八月,袁與軍中同袍聚餐後,向一名軍官要求提供機密的作戰管制計畫,對方向保防單位檢舉。
軍方採取反情報手段,餵假情報給袁轉交給陳,監控陳將情報轉交中共窗口,確定兩人犯行後,去年三月收網逮捕兩人。因兩人皆已退伍,移送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偵辦,兩人遭羈押。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審結,認定兩人從官校開始一路受國家栽培,每月薪俸,每年年終獎金不曾中斷,不思報效國家保護人民,甘為敵人臥底,出賣國家機密,背叛國民,因此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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