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別丟給環評 林務局也應把關

台灣森林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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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礦卻是一次性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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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沿線無論是使用中、廢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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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垂掛崩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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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系直接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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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道路處處可見坍方。採礦對自然生態的傷害幾已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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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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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敏感區申請採礦案件卻一個接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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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於,林務局是否曾對國有林班地做過完整的自然資源調查?在環評之外,有沒有機制可事先排除業者在自然資源豐富之處申請採礦?
根據現行法規,允許業者在林班地採礦的前提,必須符合地質穩定、無礙國土保安及符合林業經營,對珍貴野生動植物棲地的排除並不明確。且林務局並未建立國有林班地各項自然資源分布的完整資料庫,每逢在國有林班地的採礦申請,林管處往往只能「臨時抱佛腳」啟動現勘。採礦卻因利益龐大、民代介入,讓壓力落在第一線承辦人員身上。
多年下來,有的環境敏感區被開腸破肚,有的一如萬達鑛業與山毛櫸,一旦珍貴的自然資源被外界關注,不僅業者耗費長時間向各單位申請許可白忙一場,也浪費政府行政資源。
台灣水泥業已逐年降低外銷比例,除了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應明確執行逐年降低產能、縮減礦權外,林務局也應該針對既有各項礦權全面檢討,並且立即針對全台國有林班地進行完整的自然資源調查,建立完整資料庫,事先排除業者在生態敏感地區申請採礦。而非統統丟給環評把關,才不會讓產業與環保在拉扯間,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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