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權力愈大 產業更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制定了媒體壟斷防制及多元維護法,解崙:看好台灣發展養老產業,規範跨媒體整合。但從市場現象來看,石門水庫不定時排洪 民眾勿近河道,NCC藉此擴張管理媒體的範圍,白宮提名前檢察官出任SEC主席,例如將高度自律的報紙媒體列入管制範圍,資訊月 Win8概念重頭戲,刻意忽略「管不到」的媒體壟斷現狀。
舉例來說,立委提修法 防「恐怖情人」施暴,壹電視在壹傳媒的時代,NBA/迎戰季後 火箭調整陣容,做了好幾年始終無法上架,最後不得不忍痛賠售;但年代集團併購了壹電視,不到一個月內,就輕鬆搞定上架,NCC委員會也配合通過。這凸顯,頻道代理商在媒體市場的嚴重壟斷現象與實質影響力,主管機關NCC空有法條,卻不敢管也管不了。
另外,在反媒體壟斷法中,NCC強調「全國性日報」不整合其他媒體,就不受此法約束,但特地列入平面媒體需提供更正答辯權。試問,這項法條與媒體整合有何相關?只管廣電媒體的NCC為何要將管制的手伸向平面媒體?
至於學者、公民團體更在意的「媒金分離」,NCC堅持已經受金管會相關法令約束,不列入反壟斷法中。
NCC將民法已約束的媒體更正規範特地拿到手中管理,對媒金分離議題就交給金管會,一部法令竟對產業管制的標準不一致,很難令人信服。
此外,NCC宣稱有迫切訂定新法必要,但眼前的問題是NCC連現成法令都無法貫徹。以壹電視上架案來說,以前想要走「商業行為」、付費上架,無論如何都不成功;賣給年代集團以後,透過年代董事長練台生代理大把頻道的談判力量,竟然連併購案行政程序都還沒完成,就已經讓NCC通過系統業者申請更換頻道、紛紛換上壹電視新聞台。
NCC現成法令都管不了不公平上下架的問題,新的反壟斷法出爐後,也只是給NCC更大權力去擴大想管的範圍。如果NCC不改「想管就管、不想管則不管」的態度,法令範圍越大,產業恐怕更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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