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父判無期 法官:母親過度保護

孫姓男子去年和父親吵架後開車撞死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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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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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自小家庭教養功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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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方式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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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他習慣以不成熟的激烈情緒表達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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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依附在母親過度保護當中。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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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孫姓男子被控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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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從案發後被羈押至今的孫昨天聽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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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在法庭上喃喃自語「我媽媽怎麼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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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被判無期徒刑,他反問法官「判無期徒刑,我什麼時候可以保釋」、「為什麼不能判十五或廿年」。廿五歲的孫長期在大陸念書,去年二月返台,隔月和六十一歲父親開車去訪友,兩人在車上因穿著意見不合大吵一架,父親遭他毆打後負氣下車;孫駕駛父親賓士車,見父親在路邊行走,從後方撞擊父親。判決指出,經醫院精神鑑定,孫在十三歲即出現幻聽、妄想等症狀,被醫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但他和母親缺乏病識感,沒有持續追蹤治療,他也拒絕服藥。法官認為,本案無法忽略家庭、教育及社會等成因,雖認孫有思覺失調症,犯案時辨識行為能力較常人低,但他開庭時對問題避重就輕,過度關心自己在看守所生活、最終口頭道歉流於形式,難認有悔意。合議庭審酌,孫母對兒子的生活、教育採放任態度,僅滿足孫的物慾,過度溺愛,其精神疾病及偏差的價值觀,難以藉回歸家庭而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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