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超標就押 法部:不違憲

總統馬英九表示要讓酒駕者「失去廿四小時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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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外界質疑違反人權及違憲;法務部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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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逮捕酒駕現行犯移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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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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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違法、也無侵犯人身自由。
法務部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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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值超過零點五五毫克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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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刑法公共危險罪的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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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法逮捕後要解送檢察機關;檢方若認為有羈押必要,應按照規定,最遲在廿四小時內將人犯解送法院。
在此廿四小時內,酒駕者遭逮捕導致人身自由受限,符合法律規定範圍,檢警並無違法或違憲的問題。
法務部鑑於酒駕再犯率相當高,已建議司法院將酒後駕車致生公共危險罪,納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規定,目前在立法院討論。未來若修法通過,檢察官認定酒駕者有再犯之虞,就有法源依據向法院聲請羈押,自然無違法或違憲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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