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沒標示廠商 苗栗縣敬老禮品「不敢用」

苗栗縣政府今年重陽敬老禮品沒有標示廠商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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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反映不敢使用。 記者范榮達/攝影 分享 facebook 今年重陽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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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2.4萬名80歲以上老人獲贈保溫杯、伸縮露營燈組合,

整合行銷公司

,一名退休老師發現包裝或產品都沒有標示廠商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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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敢用;縣政府社會處坦承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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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產品有1年保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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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投保2200萬元產品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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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民眾安心。黃姓退休教師向聯合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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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食安及黑心商品問題引起各界重視,他習慣檢視標示,今年收到80歲以上重陽敬老禮品,他翻遍內外、包裝及禮品,僅有標示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一些該有資訊都沒有,「我擺著不敢用」。他認為保溫杯、伸縮露營燈,至少應標示製造廠商、日期、地址、保存期限、消費者專線,或標示產品責任險,尤其敬老禮品更要嚴格把關,如果連廠商都不知道,使用者難免會有疑慮,不如發放現金津貼對老人比較實惠。縣府社會處回應表示,政府採購法規定招標不能指定廠商,敬老禮品招標文件要求保溫瓶材質要符合304食品等級不鏽鋼,及保固期、投保產品責任險等,但疏失沒有注意在敬老禮品包裝標示廠商等資訊,不過,敬老禮品有1年保固及投保2200萬元責任險,將請鄉鎮市公所加強宣導安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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