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新案法官 男子誹謗判五月

冒名頂新案法官 男子誹謗判五月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買東西RSSApp粉絲團我的新聞udn family搜尋美國大選時尚汽車NBA台灣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全部願景新聞財經時尚汽車NBA國際鳴人堂新鮮事部落格元氣話題讀書吧讀小說知識庫電子報基金房地產影音售票網外貿網買東西有設計有行旅捷客聯合文學聯經出版世界日報App 即時熱門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時尚汽車購物 意外現場 利字當頭 法律前線 冷暖人間 社會萬象 網搜熱話題 udn / 社會 / 法律前線相關新聞未帶安全帽 與警拉扯判拘役性侵女乘客 Uber司機被訴慣竊躲警察 沒去送媽最後一程當街攔車 擠開女駕駛與警追逐侵占同事健保費 前佛大教官遭判刑10月拿鐵鎚強逼前女友喝酒性侵 恐怖情人被判8年2月私下和解不得提告 可以反悔嗎除非重大瑕疵 悔約恐白忙冒名頂新案法官 男子誹謗判五月分享分享分享留言列印A-A+2016-10-25 02:23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員林報導WhatsApp 台北市吳姓男子去年冒用判決頂新案的法官吳永梁身分註冊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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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上貼文說「小法官是終身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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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怎樣就怎樣自由心證」、「馬英九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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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辦事」、「我開始收地溝油5%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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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依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判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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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易科罰金將罰15萬元。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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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44歲)去年2月以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吳永梁身分註冊臉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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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截取吳永梁穿法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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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他冒用的「吳永梁」臉書,分於2、3月在臉書上貼文自稱是行政院謠言指揮部部長,說「奉謠言指揮部部長吳某某指示3億元交保」、「建仁,只要錢,不要名聲」、「有$判生,沒錢判死」等。吳男更貼出法官照片,寫著「台灣每人每年平均吃二公斤餿水油,不查他的財產進出名目嗎?」甚至出言不遜罵三字經,說「都是吳永梁害他被割傷,吃餿水油造成」。吳永梁去年8月經友人告知才知被人冒名張貼不實言論,吳男坦承犯行,至今未和吳永梁達成和解。彰化地院法官認為,吳男對時事不滿,卻不循正當管道評論,冒名法官發表不實言論,足以損害吳永梁名譽及社會評價,且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唯考量吳男並未有刑事前科紀錄,審酌犯行依偽造文書罪判刑5月,若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千元,需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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