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
台中網路公司
,「行政院應於每年九月一日以前,
便宜租車
,將該年一月至六月之施政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
泡菜料理
,並由行政院院長於九月底前提出報告」。今天為九月最後一次院會,
粉絲團經營
,行政院長江宜樺確定趕不及在九月底前進行口頭報告,
清境住宿
,但究竟書面報告是否算數,或者延後報告等,法律並無明確規定,也無相關罰則。
藍綠陣營各有主張,對於施政報告進行遲遲無法達成共識,江揆與各部會首長今天赴立院,已是第三度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