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鹹酥雞起家的「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
系統建置
,被控以工業用碳酸鎂摻入調味料中銷售全台,
微波食品
,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
關鍵字如何操作
,未實際管事的創辦人陳廷智獲判無罪,
年菜預購
,擔任公司總經理與副總經理的子女陳星佑、陳鏡如,
行銷達人
,分別被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兩年、一年徒刑,可上訴。台灣第一家公司創辦人陳廷智曾被封為「鹽酥雞之父」,後來成立公司賣胡椒粉、椒盬粉等各式調味品,攤販只要購料就可以掛「台灣第一家鹹酥雞」招牌。二○○七年,陳星佑得知碳酸鎂可避免調味料受潮,未使用一公斤兩百廿元的食用級碳酸鎂,卻購買每公斤只要四十五到五十三元的工業用碳酸鎂添加,用量八千八百九十公斤,使用的調味料產品多達十六種,引發各界譁然,檢方起訴陳廷智及其子女陳星佑、陳鏡如等人。法院調查,台灣第一家使用的碳酸鎂含有三價砷,且超過官方規定的四ppm,三價砷是對人體有害致癌物質,認定是有毒的食品添加物。陳廷智掛名公司董事長,但二○○一年已把經營權交給子女,未實際管事;「台灣第一家」購入的碳酸鎂外包裝印有「For Industrial Use Only」(僅供工業用途)字樣,陳星佑不可能不知道有害人體健康,陳鏡如列名公司經營者卻未為食品安全把關,也有過失。陳星佑被依違反食安法判有期徒刑二年、罰金六百萬元、不法所得一千五百多萬元沒收,副總陳鏡如三罪合併執行一年、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三百一十九萬餘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