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教練殺女分屍棄置陽明山 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

射箭教練陳伯謙企圖性侵高姓女子不成,財部統一發票路跑盃 桃園9月8日開跑,勒斃高後,和大增11% 7月拚新高,以魚刀分屍,郭台銘批陳歐珀 綠:將議處,裝入7袋棄置陽明山區。警方尋獲全數屍塊後,洩漏標案名單 高雄前環保局長判刑,詢後以殺人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認為陳涉犯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晚開羈押庭,晚間11時40分裁定羈押但不禁見。據了解,陳、高1日凌晨喝酒聊天,陳想和高發生性關係遭拒絕,竟出手被掐死對方,分屍將屍塊丟往陽明山。警方昨天帶回陳釐清案情,陳今天凌晨坦承殺人分屍,警方今中午帶陳到現場模擬尋屍,最後找回高的全數屍塊。 陳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他抵達地檢署時,僅小聲地表示「對不起」,複訊時他初步坦承犯行,檢方晚間10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晚間11點開羈押庭。法院裁定指出,陳坦承犯行,警方也在陽明山區找到屍塊,扣得分屍刀械、塑膠墊等物品。另外,陳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在台灣沒有房產,他逃匿規避審判和刑罰的可能性高;陳犯後將屍體運往山區丟棄,又害怕犯行被發現,已清洗兇刀和塑膠墊,顯然有滅證之虞;案件至今並無具體證據認定有其他共犯,認為陳沒有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性,裁准陳羈押,但不禁見。射箭教練陳柏謙殺害高姓女子分屍棄置山區,法院裁定羈押。圖翻攝自臉書 分享 facebook 【中央社台北1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華山草原分屍案,昨晚10時左右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男嫌犯;北院開庭後,認為陳男犯嫌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昨晚11時30分裁定羈押。北院認為,陳男坦承犯行,而他涉犯的殺人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基於人性畏罪心理,以及被告在台灣沒有房屋等資產,他逃匿以規避審判程序進行及刑罰的可能性甚高,足認有逃亡之虞。此外陳男現階段雖坦承犯行,但他犯後以刀械肢解被害人屍體,並運往山區隱匿丟棄,而且害怕犯行被發現,因此清洗分屍所用的刀械、塑膠墊,有湮滅證據的行為,足認有滅證之虞。北院指出,本案現並無事證可認定有其他共犯,因此沒有禁止陳男接見通信的必要。37歲陳姓男子於5月31日疑因求歡不成,涉嫌徒手將30歲高姓女子勒斃,事後持刀分屍成7袋並棄置於雙北市山區;警方昨天搜山尋獲全部7袋屍塊。警方調查,高女透過臉書認識從事文化工作的陳男,她在5月31日告知家人外出後即失聯,經家人陸續於6月1、3日向雙北市警方報案協尋,經掌握相關證據後,警方前天通知涉案重大陳男到案說明,才證實高女遇害消息。,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