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DNA)鑑定條例」草案。未來受冤枉的被告可以新的DNA鑑定技術與方法,
,聲請法院重新判決。草案若順利三讀,
,未來將變相弱化再審要件、減少冤獄可能性。初審條文明訂,
,有罪判決確定後,
,若合理相信聲請鑑定的證物或檢體未曾進行DNA鑑定,
,或曾DNA鑑定、但現已有新鑑定方法,受判決人可向法院聲請鑑定。,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