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士官兵「摸魚」不操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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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連長斥責「浮不出檯面的蠢蛋」;他們向營長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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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長反而要四人簽署「放棄提告」切結書。四人認為被「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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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控告連長及營長公然侮辱、阻撓訴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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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都處分不起訴。基隆地檢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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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某部隊高姓少校連長去年九月在營區內發現卓姓、嚴姓上兵、簡姓下士和張姓中士等四人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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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趁機抽菸,質疑是偷懶不演練,斥責「浮不出檯面的蠢蛋、黑暗中的小角色、都是一群烏合之眾…」四名士官兵認為連長口出穢言的辱罵行為過頭了,向蕭姓營長投訴,營長了解後,要求他們簽署「放棄提告切結書」;張姓中士等人認為「吃案」,控告連長公然侮辱、控告營長阻撓部屬訴訟罪。高供稱,他要求張姓中士與簡姓下士操作望遠鏡和指北針,但二人都不會,「演練不出來,當下認知他們在休息。」才出言訓斥,並沒有侮辱犯意;蕭也稱「我有說清楚,要不要簽由他們自己選擇。」檢方認為,連長因下屬的行為而做出負面評價,非無理由謾罵,難以認定貶損名譽;營長雖要求部屬簽切結書,但曾表明「可考慮」,並無脅迫手段,不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的阻撓訴訟罪,處分兩人不起訴。另外,四名士官兵提告後,另名中士也控告高姓連長和同袍談話時曾說「我會想辦法對付他」,涉嫌恐嚇他;不過檢方調查發現高並未要同袍轉達這句話,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