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 法人:有利台新金奪彰銀經營權

台新金民告官控告財政部的民事訴訟案今日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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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認為台新金之前與財政部就取得彰銀經營權「契約關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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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並沒有同意改派董事代表與165億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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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內部對於這個審判結果是認為「贏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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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人普遍認為有利台新金布局明年彰銀董監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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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上任後的新財政部應不致阻擋台新金重新拿回經營權。彰銀案恐進延長賽台新金認為財政部未能遵守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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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走彰銀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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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12月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財政部恢復經營權,這場「民告官」訴訟,是國內首度金融機構控告政府機構,台新金經歷二次宣判前被二度延期宣判要求加開辯論庭,讓彰銀案一再拖延,今日終於一審宣判,雖然雙方都還可以上訴,未來勢必再進入延長賽。但市場法人認為一審宣判結果,應該解讀為台新金在經營權上取得勝訴,亦為民告官的首次勝利,同時因為準閣揆林全是當年進行彰銀標售案的財政部長,新政府更了解本案的「來龍去脈」,新政府改朝換代相對有利台新金。台新金雖然拿不到165億元的天價賠償,也無法改派董事代表,但仍是「贏了面子」。此外因為明年6月彰銀就要進行董事改選,此次勝訴後台新金將全力布局明年的董監改選,一審判決結果,對於日後財政部不能阻撓台新金股權過半,對於取回彰銀經營權也有幫助。後續要關注新任財長上任後,對於馬政府留下來的爭議衝突,是否選擇和解,以解決雙方僵局與官司訴訟,接下來再判斷台新金對於彰銀明年改選是否啟動新一波的搶回經營權布局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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