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小王共睡一床被夫抓姦 簽和解書賠錢又反悔挨告

劉姓男子和已婚的彭姓女同事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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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彭夫逮到兩人同睡一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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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到派出所簽下120萬元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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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諾3天後先賠彭夫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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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再給40萬元;事後劉跟彭女卻拒絕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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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夫提告通姦並提出民事求償。刑事部分劉、彭女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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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認為雙方確實已逾越正常友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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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判兩人須賠償彭夫80萬元。彭夫提告指出,他和中國籍彭姓妻子結婚後育有一女,去年下半年兩人感情不睦,妻子要求分居,搬去新北市林口區;他懷疑妻子外遇,找徵信社跟監,今年1月6日凌晨,果然逮到妻子和劉姓男子同睡一床,3人前往新莊警分局林口分駐所談和解。彭夫指出,當時劉跟妻子簽下「妨害家庭和解書」,約定須在1月9日前先賠80萬元,之後再賠40萬元,他就同意放棄提告,但至今兩人仍未賠償,他才提告通姦並請求兩人依約賠償。劉、彭女辯稱,1月5日晚間公司尾牙聚餐,劉喝醉了,才去彭女的林口住處休息,6日凌晨彭夫跟徵信社人員衝入,聲稱他們兩人是通姦現行犯,還有警察要逮捕他們;後來在派出所又威脅說他們會被拘留、留下前科,當時是被騙才會簽名,從檢方將他們不起訴,可見他們並未通姦,要求撤銷和解書,拒絕賠償。新北地院指出,檢方將劉、彭女不起訴,是因為並沒有明確事證,徵信社人員也表示當天沒說兩人是通姦現行犯,會被警察逮捕,是劉、彭女自願到派出所,談判時彭女還跟彭夫私下討論20分鐘,才簽下和解書,全程沒有被逼迫。法院考量彭女林口住處的鄰居證稱常看到劉姓男子在陽台抽煙聊天,以為劉、彭女是夫妻,可見劉常出入彭女住處,當天還被目擊共睡一床,兩人交往已逾越正常友誼關係,簽下和解書應也經過審慎評估;當天若真有被迫、詐欺,應會向警方求援,因此不採信劉、彭女辯詞,判決兩人敗訴。劉姓男子和已婚的彭姓女同事同居,被彭夫逮到兩人同睡一床。示意圖/ingimage資料圖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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