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未逃漏稅

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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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名下且現居的同安街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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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父親於民國89年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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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手續均由父親委託代書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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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依法繳交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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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在完成相關手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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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轉交贈與稅收據給他。
行政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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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江院長相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均依據手上相關資料辦理申請,並無所謂逃漏贈與稅一事。

【中央社╱台北27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名下現居的同安街房地產是父親贈與,相關手續均由父親委託代書事務所辦理,並依法繳交贈與稅,並無逃漏稅。
立法院開臨時會處理行政院提出的地政士法覆議案,部分在野黨立委今天在臨時會質詢時,重提江宜樺父親當初贈與他的房屋登載不實一事,是否涉逃漏稅。
行政院晚間發布新聞稿,江宜樺表示,名下現居的同安街房地產,是他的父親民國89年贈與,相關手續均由父親委託代書事務所辦理,並依法繳交贈與稅,完成相關手續後,僅轉交贈與稅收據給他。
行政院指出,有關江宜樺相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均依據手上相關資料辦理申請,並無逃漏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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