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大亨猝逝 獨生女政府安置

王世雄(後)猝逝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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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於臉書寫下「謝謝你讓我始終感覺:人間有愛!天堂相約…」 圖/擷自吳宗憲臉書 分享 facebook 影視大亨王世雄前年因裝心臟支架昏迷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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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前妻和母親為了他未成年女兒監護權而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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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發現王的前妻阻擋女兒和親友接觸並多次碎念、亂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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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盡到母親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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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母高齡八十歲也難以負荷監護人重任,裁定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擔任監護人。曾投資多名藝人、外界估計身價上百億的王世雄(五十四歲),二○○八年七月和丁姓前妻離婚,獨生女由兩人共同監護;王世雄後來身體不適到醫院裝心臟支架手術,未料術中昏迷不治。前妻在他昏迷時,以女兒法定代理人身分,向法院聲請對王世雄監護宣告,但王世雄於二○一六年五月廿日、在監護宣告程序進行期間身亡,法院同月卅一日裁定獨生女監護權歸前妻所有。 未料,王世雄的母親為爭取孫女監護權,與王的前妻對簿公堂,王母與王的姪女聯手向法院主張丁婦自身狀況不佳,且有暴力傾向,未能善盡照顧女兒之責任,聲請「宣告停止親權」,並改由王世雄的姪女為監護人。裁定指出,根據家事調查官訪查結果,丁婦曾多次單獨留獨生女在家中,甚至未提供飲食,和女兒就讀學校聯繫消極;獨生女曾向學校反應,「母親常在家中碎念、亂丟東西,造成極大壓力」,甚至阻擋獨生女和其他親友互動,有礙身心發展。法官認為,丁婦妨礙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發展,情節嚴重,宣告停止她的全部親權;不過,考量王母高齡八十歲,體力或智識難以勝任監護人,王世雄的姪女則沒有實際照顧過未成年子女經驗,審酌王的女兒面臨父親驟逝、母親疏忽不當管教,應須有專業機構介入協助,裁定由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擔任監護人。丁姓前妻不服提起抗告,認為當初離婚是為平息婆媳問題,離婚後仍和王世雄、女兒同住,和一般家庭沒有差異,女兒對王世雄十分依賴,王世雄逝世後,對女兒是重大打擊,應由她來陪伴走出喪父之痛,而非強行拆散母女,原裁定不僅會對女兒造成二度傷害,也會在心中留下傷疤。不過,法院仍駁回她的抗告,可能繼承龐大遺產的王姓女童仍交由政府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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