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官休學悄悄轉大學 被討公費

原是陸軍官校正期生的蘇姓男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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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加入校內橄欖球隊訓練時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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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十個月後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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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如期報到遭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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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被求償卅多萬元公費待遇及津貼;蘇稱因公受傷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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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是低收入戶無力負擔,台南地院同情其處境,但認為陸軍官校求償有據,判蘇應償還公費。陸軍官校認為,蘇姓男大生休學期間每月領有津貼一萬五千多元及健保補助費等公費待遇,在未告知校方情形下,到另所國立大學就讀,早已無意回校就讀,雖曾提出復學申請,但未返校完成復學手續而遭退學,向他求償卅萬零七十元。蘇表示,他經校方要求加入橄欖球隊,訓練造成雙膝肌腱炎傷害,多次治療均無成效,才休學療傷;他因身體不適未能返校報到,向校方請假,對方仍以復學程序未完成為由,逕做退學處分,於法不合。台南地院認為,校方退學處分並無不法,也無從認定校方有不當訓練、怠於照顧及延誤蘇生接受治療。蘇生稱低收入戶,無力負擔賠償費用,法官深表同情,但「無解於其賠償之責」,判決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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