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長題字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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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門學問!」立法委員許智傑昨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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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曾因題字落款爭議遭受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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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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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首長題字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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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具有歷史紀念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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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對當地有重大貢獻的建設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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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曹公圳」工程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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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就比較名正言順。
許智傑曾擔任鳳山市長,當時市公所闢建以鳳凰為主題的「入口意象」,他題字落款,沒想到卻引來外界批評,令他感覺「很受傷」,許智傑說,如今回頭想起來,行政首長有沒有必要大、小工程都題字落款,確實值得深思。
許智傑認為,古代留下來的各類碑文,讓後人了解先人篳路藍縷的艱辛過程,相當具有歷史意價值,題字落款不見得都是「馬屁文化」,例如「曹公圳」造福當時台灣南部的農業發展,不但是偉大的工程,也深具歷史價值,令百姓感念,「曹公圳」題字落款,理所當然。
至於學校、機關辦公大樓或里、社區活動中心,這是政府本來就應該照顧到的地方,似乎也沒有必要一定要題字落款,許智傑認為,校門牌樓更換落款人,沒有多大意義,反而容易招來非議,更令外界覺得「馬屁文化」作祟。
上班族劉玉豐認為,行政首長拿納稅人的血汗錢,闢建學校、機關辦公大樓和各項公共工程,如果要落款,也應使用行政單位名稱,比如「高雄市政府」、「屏東市公所」,而不是以首長姓名,就可避免發生動輒更換落款人,浪費公帑的情事。
深水里長林明雄說,不反對行政首長落款,但是這項政績是誰做的,就由誰題字落款,繼任者不應該以更換落款人的手段,意圖藉此抹煞掉政敵或前一任首長的功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