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悠活不法利得 高達3.5億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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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算出該渡假村自95年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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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盈餘約5五、六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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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利得約3.5 億元至4億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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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成本不法利得至少1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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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環保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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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建議屏東縣政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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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不會主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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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在「靜觀其變」階段。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案爆發以來,引起環保署、墾丁公園管理處、內政部營建署及屏東縣政府互踢皮球之譏,但內政部及環保署定調,依建築法,悠活1、2區是合法;但依環評法看,1到6區是否因未做全區環評而違法,並依環評法第14條判定許可無效,將認定權責交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
環保署依職權計算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的不法利得,該渡假村自88年起「未環評先營運」以來,除前幾年有虧損外,自95年迄今,每年的財務報表都有5000萬至6000萬元不等的盈餘,迄今年止,不法利得再加計利息約3.5億元至4.5億元,扣除成本後,不法利得至少仍有1億至2億元。
由於環保署已對外宣布,由屏東縣政府執行違法環評法及行政罰法的不法利得的部分,因此環保署雖算出其不法利得,但只「備而不用」,也就是先看屏東縣政府如何計算,再掀開環保署底牌,據悉環保署今天已把該項不法利得的「計算公式、方法」,函送給屏東縣政府「參考」。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環保署信託基金預算,立委質詢時問若屏縣府遲不要求悠活執行環評怎麼辦?沈世宏認為,此案監察委員介入調查,社會大眾也持續關注,屏東縣政府做任何決定,都要為他們的決定負責。
此外,針對內政部營建署調查,清境地區134家民宿,只有4家符合建築法,其餘都是違建,沈世宏表示,已要求全台各縣市政府20日前函復調查結果,目前只能「靜觀其變」,如果有類似情事,環保署將派員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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