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飽「外帶」火鍋料 竊盜起訴

周姓婦人去年七月到吃到飽麻辣鍋店用餐,葉銀華:陸今年金改 維穩是首要任務,店家規定「不得任意外帶」,MLB/金鶯7:6勝紅襪 陳偉殷奪第三勝,周婦餐後卻將牛肉、火鍋料裝袋放進包包帶走,畫中有話/我們老了之後…,被店家發現報警;周婦雖否認偷竊,企圖影響公報內容 陸官員闖巴紐外長辦公室,但檢方認為犯行明確,跨業併購 智寶尋找第二隻腳,依竊盜罪嫌起訴。律師沈又楷認為,陸委會:人道探視卡在對岸法規,很多吃到飽店家明文不能外帶、浪費食材酌收費用等標語,客人未遵守規定多半是民事問題,當事人道歉和解或賠錢就可解決,很少會走到刑事途徑;可能是婦人打包食材數量不算少,犯後又推託狡辯,檢方因此採較嚴苛的標準認定。 檢方調查,周姓婦人當天獨自到麻辣鍋吃晚餐,吃到飽價位大約五百多元;店方明文規定只限在店內食用,「不得任意外帶」,但她用完餐後,偷偷用塑膠袋裝了一袋煮熟的牛肉片、一袋生的牛肉片、兩袋火鍋料、兩包王子麵以及一個豆花,放進自己隨身的手提包內。其他客人發現,向店員反映,店家檢視監視器發現周婦實在太誇張而報警;警察到場起出包包內食材,店方堅持提告。周婦被帶回派出所時表示,以為沒吃完可帶走,不知店家有這種規定,警詢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訊時,周婦改口辯稱因弟弟比較晚來,怕東西不夠吃才會先包起來要留給他,仍否認行竊;但店員指證並表示有公告,食物僅供內用不能帶走,監視器也拍下清楚畫面。檢察官認為周婦始終否認犯行,未和店家達成和解,難認態度良好,依竊盜罪嫌起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