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洩密案北檢分案 年輕法官接辦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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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電腦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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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法官是去年才從司法官訓練所結業、五十一期的陳智暉;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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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他和四十九期的朱家毅與四十期的審判長彭慶文組合議庭審理。
台北地院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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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案所涉法條都是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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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備受社會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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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分案庭長及審核小組會議討論後決定分為「矚易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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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陳智暉、朱家毅及彭慶文組合議庭審理。
彭慶文曾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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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轉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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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司法官訓練所十四期結業的檢察體系龍頭黃世銘晚了廿六期。
他昨天說「平常心看待」,未來將由受命法官先開準備庭,釐清所有卷證資料,並確認證據調查方向後,一切依審判程序進行。
負責到庭公訴的檢察官是四十二期結業的江貞諭,她說「一切平常心處理」。
據了解,江貞諭昨晚與公訴主任檢察官周慶華、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張介欽開會;周慶華也有可能上陣論告。
此外,法務部為瞭解社會各界、基層檢察官對特偵組有無存在必要,昨天邀請法官、律師、一二三審檢察官與法律學者四十人討論。
據了解,與會的地檢署代表多數主張維持現狀。但是曾任檢察官、立法委員的亞洲大學副教授邱太三表示,特偵組存廢取決於檢察官自我的定位為行政官或司法官。
法官法明定檢察官是司法官,因此檢察官有獨立性和終身職保障,但是司法官不能將偵查中或結案後的情資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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