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連兩日分別為李敖、洛夫呈請總統明令褒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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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替余光中(圖)呈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作家李敖、詩人洛夫日前相繼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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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第一時間都表示將呈請總統褒揚。但去年辭世的詩人余光中未獲褒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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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沒有不友善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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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官員卻坦承「沒有討論過要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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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回答讓外界疑惑:褒揚標準何在?就在李敖、洛夫辭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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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未獲總統褒揚令剛好引起文壇議論。家屬認為余光中生前未汲汲營營於獲獎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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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後也不會在意總統是否頒發褒揚令;但因不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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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國家文藝獎得主李永平、鄭清文辭世,均獲頒褒揚令,余光中獨無,讓文壇抱不平。依現行「褒揚條例」第四條規定,「明令褒揚或題頒匾額,除總統特頒者外,須經行政院之呈請。」也就是說,除經由行政院呈請總統褒揚外,總統亦可自行決定是否特頒褒揚令,過去也不乏總統特頒的先例。對於余光中未獲褒揚,府方強調「只要符合相關規定,由各單位依法來請頒,總統府都會依法頒發」,但總統府卻不提總統有權「特頒」。由於余光中在一九七○年代曾引發鄉土文學論戰,一篇「狼來了」的文章被認為打壓台灣鄉土文學,文壇猜測,當年的歷史公案讓詩人形象受損,或許是未獲褒揚的主因。但依褒揚條例,條文列舉可獲褒揚的情形多達十種,只要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即可,並非「完人」才可獲得褒揚。例如,蔡總統去年曾褒揚法務部前部長蕭天讚,而蕭天讚是在一九八九年法務部長任內,因涉及第一高爾夫球場關說事件黯然下台。可見,褒揚標準並非只能「有功無過」,否則要論一生功過,幾人夠格獲褒揚?李敖辭世後,蔡總統特別稱許他對權力者不假辭色;鄭麗君也說李敖是對抗威權體制的一代文人,將呈請總統明令褒揚。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卻認為李敖「不斷公開傷害台灣、傷害中國民主運動」,絕對不該受到褒揚。由此更可見,功過言人人殊,各有各的評斷;結果,不待綠營內訌,家屬已婉謝褒揚,讓李敖身後繼續笑傲江湖。文章千古事。作家留存作品,能讓後人捧讀,已是至高無上的殊榮。余光中或李敖,其實都不需要褒揚令。到頭來,最需要褒揚令的,反而是執政當局。執政者透過「選擇性頒發」,好其所好,惡其所惡,也讓外界見識何謂「政治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