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限縮公民權? 只會掄棒恐嚇人民的政府

中國大陸從九月一日開放申領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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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陸委會研擬修法從嚴管理。圖為台灣民眾在廣州市公安局申領居住證。 (新華社) 分享 facebook 對待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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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蘿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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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拎出棍棒來恐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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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因此把人心趕向敵對陣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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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恐怕是個愚蠢的政府;而現在的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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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正在思考如何為淵驅魚、仿桀紂驅民!對岸九月起正式發行居住證給港澳及台灣在大陸工作求學營商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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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其享有與大陸民眾相類的生活待遇;台灣人在大陸時有爭取「等同待遇」的呼聲,如今卻陡然聽聞,自己的政府竟板起臉孔要「限縮其公民權」,豈不令人錯愕! 行政院定調,將針對領取中國居住證的國人進行管制,包括限縮其公民權等,但限縮的範圍、強度與深度,都仍待研議。公民權範圍廣泛,主要包括擔任公務員、為公職候選人、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以及因公民身分而享有的各項權利,皆受憲法保障。行政院想限縮的公民權範圍雖仍在思考,但恐脫不了就是不能擔任公務員、不能投票或不能參選等項目中的某些權利。但領取居住證難道等於犯罪,必須被褫奪公民這一類最重要的政治權利?公民權還包括一些自由權利,如居住、遷徙或言論自由,以及著述出版、宗教信仰、集會結社等權利。其實對申領大陸居住證的國人施以懲罰,已等同間接限制人民的居住、遷徙權利。而如果真到了得剝奪這一部分自由權利的地步,或如有人所揣測的,將剝奪其使用健保就醫的權利,恐怕已涉及剝奪人民的經濟與社會權利,甚至可以說,將形同創設出新的政治賤民階級!最可能領取居住證的族群即大陸台商,而他們實即為台灣創造每年數百億美金的貿易順差的重要群體。如今若只是領了一張居住證,竟就以限縮公民權的鞭子招呼,豈非等於在驅逐資本,將經濟大軍奉送對岸?不可否認,以居住證的十八位數證號來看,對岸確有將居住證當成準大陸身分證的思考,但一九九一年中共國務院發布的「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就已將所有台灣民眾視為「中國公民」,居住證只是此一定位的具體實踐,而不是法律地位的更新與改變。但居住證提供的功能與台灣人在大陸生活與發展的需求吻合,有其不容忽略的人性與生活的脈絡,只圖以政治反制,不只難以奏效,更徒然自曝其短!蔡政府面對北京這項新措施,陷入了政治單線思維,迫不及待地揮著皮鞭進行政治反制時,卻忘了受懲的並不是北京,而是離鄉背井的台灣人!這裡頭出現了好幾個乖違的思考,首先,它似認定申領居住證的台灣人,即是對國家不忠誠,必須予以懲戒;然而,學者研究指出,台生赴大陸學習並不會改變其政治信仰與認同,同樣,申領居住證的台灣人絕大多數只是為了生活便利,與忠誠無涉。其次,它以為限縮公民權可嚇阻台灣人申領居住證,事實可能相反,當台商已扎根於彼岸,或台生準備在對岸尋求更好的發展機會,限縮公民權可能直接將他們推向對岸,卻不可能讓其因此放棄在彼岸的舞台。其三,就算申領了大陸居住證,與擁有美國綠卡的中華民國公民無異,蔡政府竟可以薄此而厚彼,持綠卡者奉若上賓,領居住證者淪為次等公民?回到政治最素樸的目的,政府乃是為造福人民而存在,當人民並未背叛國家,政府為其謀取福祉猶恐不足,竟反而施以懲戒?若果真如此,豈不是民主憲政的最大嘲諷與反面教材?一張居住證,既是兩岸制度的競爭,也是兩岸政府爭取民心的競賽,卻絕對不是兩岸零和的博弈。如果政府不能保障人民福祉與生存發展機會,反而動輒降罰於百姓,只會造成人民離心離德。對付對岸吹拂的春風,台灣的對策應是溫煦的太陽,絕不是冷洌的嚴霜。台灣人民最引以為傲的民主生活,若竟被一張居住證一夕顛覆,恐怕是磨刀霍霍的蔡政府慮所未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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