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上月廿四日舉行臨時校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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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與校長遴選有關的提案全數被擱置。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上月廿四日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處理管校長任命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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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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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大面臨的考驗才正要到來。原本應是讓各方意見交流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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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在各式議事規則上的爭鋒攻訐中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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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多小時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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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就議題實質討論的時間少得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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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校長遴選案具直接關聯的是社科院陳淳文教授的發言,可惜隨後發言多淪為談話節目式的情感抒發或心得分享,甚至出現阻擋其他代表發言等衝突。陳教授談到「關係」是否有迴避需要乃依法律所楬櫫者為據,而資訊揭露則關乎候選人推薦表單之欄位設計。當法律未言明或表單設計過於簡陋,應檢討的當是表單或規定;若將矛頭指向當選人,則形同將一系統本身的問題,加罪於其產出結果,本末倒置。此處所顯現的,是校長遴選制度上的問題,但今日目光卻聚焦在管教授身上,而忽略其是遴選制度下產生的當選人,更應該檢討的當是遴選制度本身。因此,台大能否真正檢討校長遴選機制,避免往後紛爭重複發生,才是關鍵。制度的設計,需考量方方面面的因素,當制度存在模糊地帶,便可能出現落人口實之處;這也是為什麼本次遴選結果,最後出現各自表述,人人造法的情況。法律及制度的設計,在於排除個人干擾,使人們在一共同基礎上運作與對話。由本次校務會議的場景看來,人人依其想法與標準發言,幾視遴選機制及法律為無物,對議題毫無交集。若能在制度與法規上有明確而完整的建制,則依法行事之下也能避免近期亂象。台大當自問「台大需要怎麼樣的校長?」並針對「如何找到這位校長」來思考遴選制度。而非在目標不明的情況下,執著於制度當如何民主、當有何人代表等過程爭辯。至此,教育部作為行政機關當秉持依法行政、依法爭訟之原則,盡速結束三個多月的校長風波。而在鎂光燈與口水淡去後,能否好好檢討遴選制度,真正的考驗才要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