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偷情判刑 人妻辯有性病上訴遭駁回

保六總隊柯姓警官和羅姓人妻上汽車旅館1個多鐘頭,

6分鐘清爽型面膜

,被友人發現後蒐證提告,

牙齦炎腫痛

,羅女辯稱自己有菜花不可能發生性行為,

身體撥筋

,法官認為戴套可杜絕,

海燕窩

,依通姦罪判4個月和3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

台中夜市介紹

,前年3月15日下午,

台中SPA按摩

,柯姓警官和羅姓人妻開車在市區閒晃,

平滑細緻

,行經文化中心附近時,被羅女丈夫發現,尾隨兩人到汽車旅館。柯姓警官和羅女進入汽車旅館1個半小時後離開,羅女丈夫和友人入內蒐證,發現床鋪凌亂且有用過的衛生紙團和已拆封保險套,對兩人提告。
羅女辯稱,自己當天穿白色雪紡紗上衣,被啤酒噴濺後才會和柯姓警官到汽車旅館清洗。她出示診斷證明,指稱自己患性病「菜花」,不可能和柯姓警官發生性關係,但法官函文醫院後認為,戴套可以杜絕菜花傳染。
判決指出,柯男和羅女退房後,原本放在房內的保險套已經拆封,且他們兩人正值盛年卻孤男寡女共處汽車旅館1個多小時,依據現場凌亂的床鋪和拆封保險套等證據,認定已婚的兩人犯通姦罪。
一審認為,柯姓警官是執法人員,個人操守要求應該高於羅女,判他4個月徒刑、羅女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兩人不服再上訴,高雄高分院日前審結,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