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游姓婦人不滿胞姊及兩名胞兄豎立大型看板,邱復生創新經營 發掘土地新價值,翻製亡父生前照片,蘋果沒侵權 宏達電難以戰逼和,標示「阿爸說:挖掉我的墳,私宅門案 李明博子面臨查稅,天理難容」,台9線鳳林段 全線拓寬成30米,使鄰居誤認她不孝,二審依加重誹謗罪將游婦的胞姊判處拘役60日、兩名胞兄各判拘役40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2000 元折算1日。
檢審查出,游姓老農98年死亡,土葬後妻子擔心先夫墓地乏人照料,將遺體火化遷移南投縣名間鄉某花園塔位安奉。
此舉引起游姓農民的大女兒不滿,100年5月初,由大女兒借用胞兄位於太平區新興路土地,再委由不知情的廣告業者製作大型的廣告看板,並用紅色文字寫著「阿爸說:挖掉我的墳,天理難容」,散佈指謫小女兒「挖墳」,使民眾及鄰居誤認小女兒不孝。
游的大女兒又在胞兄在太平區育賢路土地上,製作游農生前照片為背景的兩幅大型廣大看板,寫著「摸心肝想看嘜,恁安呢做咁有天理心安嗎?」、「阿爸說:我才葬1年,女兒就挖我墳墓」。
法官查出,游農的兩個兒子、大女兒與小女兒為手足,父親過世後,因對媽媽的扶養及家產分配意見不一,雙方感情不睦,屢屢興訟,兄姊在公眾通行道路豎立看板,侵害小女兒名譽,除民事判決須賠償小女兒10萬元,刑事上判游的兩個兒子及大女兒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