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醉女返家 性侵不成判4年

連姓男子趁著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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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隨返家的酒醉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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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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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遭到被害人極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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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他脫了褲子也無法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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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見有人進房才嚇得溜走。基隆地院合議庭審酌他犯後表示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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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已與女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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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連姓男子(51歲)今年2月25日下午2點多在一處社區小吃店與友人一起喝酒,席間見友人的女性朋友年輕貌美,散場後,尾隨獨自返回小吃店對面住家的被害人。
被害女子因喝了不少酒,未注意背後有人。連男跟她返家進入大樓電梯時,還刻意背對被害女子,使被害女子誤以為是同一棟樓的住戶。他趁對方開門時強行推她入客廳,將大門帶上。
連男不顧被害女子反抗,剝光她衣物,後來又打又拖,拉進主臥室,推到床上,跨坐在被害女子身上,脫去衣褲,打算「霸王硬上弓」。
但因被害女子不停掙扎,害他無法勃起,加上酒力發作,鳴金收兵,穿回內褲。連男看對方被她打得全身傷痕累累,也覺得抱歉,向被害人道歉,並表示願以分期付款方式賠償,希望她不追究。
這時因被害女子乾哥哥到她住處拜訪,發現兩人在房間裡,穿著內褲的連男說要賠償,又見被害女子以棉被裹著身體,誤以為是她前男友,但走回客廳又發現地上衣物凌亂,還有血跡,覺得不對勁,連男已穿好衣褲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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