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消防官曠職11天 考績會記2大過免職  

台南市消防局黃姓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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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4年未確實將休假日上傳到差勤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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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溢領考績、不休假、超勤等津貼約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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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該局行文銓敘部確認他去年曠職天數達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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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開考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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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出鐵腕記兩大過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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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涉溢領津貼則呈報政風處調查。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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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疏失未將勤務表上的休假天數登打到差勤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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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後已主動繳回未休假加班費、薪資共3萬8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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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任公職15年來從沒拿過不該拿的錢。消防局調查,黃為警專19期畢業,2005年10月18日到台南市消防局任職隊員,警大研究所2011年6月畢業後升任為搶救科科員,後派任第4大隊善化分隊長、大內隊長,2015年2月改派六大隊組員。今年7月無故缺席市府聯合稽查,經大隊清查後送人事室審定,發現有4天實際休假未完成請假手續造成曠職,消防局給予9次劣蹟處分,准予補請休假。隨後,他急著想請調花蓮,該局察覺有異,當下告知當事人盤點去年差假是否有問題,他認為没有問題,經多次提醒後才將資料提給六大隊參考,經六大隊調查後,確認黃曠職11天,行文陳報消防局,確認後按程序簽辦懲處,經考績會審核記1大過。台南市調查處循線也展開調查,同時,黃自行繳回2014、2015、2016年未休假加班費、薪資,消防局為確認其繳回金額的正確性,才發現2014、2015年也有曠職。消防局指出,為確認黃懲處的適法性,保障其權益,市府、消防局向上級請示,經銓敘部函釋,確認應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考績法相關規定,故予一次記2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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