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人妻判賠85萬 告恐嚇獲賠1千

陳姓商人與已婚婦人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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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偷拍婦人如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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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騷擾、恐嚇婦人的黃姓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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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他須賠黃70萬元、婦人15萬元;陳反控遭黃恐嚇並索賠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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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黃遭妻子背叛還被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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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陳還痛苦,判賠1千元。
據查,黃姓男子指控新莊區陳姓電子公司負責人,前年6月與他妻子發生婚外情,並多次打電話騷擾他,說他妻子在外頭亂搞男女關係;他發現妻子和陳同車時,還被陳恐嚇說要「拿槍射你」,氣得報警。
黃因妻子承認與陳發生婚外情而原諒她,但堅持控告陳涉嫌妨害家庭及恐嚇,並求償100萬元;警方搜索陳的住處和公司,在電腦中發現他偷拍黃妻如廁的影片。
黃妻發現後,也以雖與陳通姦,但未允許陳偷拍如廁畫面為由,控告陳妨害秘密並索賠30萬元。法官最後判陳賠黃70萬元、黃妻15萬元。
但陳不服,反控黃涉嫌恐嚇,並說他發現黃妻另交情夫後,自認應向黃坦承,讓黃與妻子的婚姻回歸正軌,於是開車載黃妻回住處,卻遭黃毆打、恐嚇,還被黃開車輾傷腳,他後因精神壓力,看到車子都會怕,要向黃索賠60萬元。
法官認為,黃遭妻子背叛出軌之苦,還被陳騷擾及恐嚇要拿槍射他,反擊恐嚇陳其情可憫,因此判黃只須賠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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