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民眾周日前往台北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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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因人潮與阿姨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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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服務台希望廣播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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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阿姨年齡「不夠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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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大會規定標準」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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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得向議員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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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改善。
北市府民政局科長李富錦表示,已加強服務教育,要求所有服務人員,對民眾第一時間所提出的要求,都要盡量給予滿足。
李富錦說,燈節期間每天約須協尋約150人次旅客,燈節確實規定協尋服務以12歲以下,或年滿65歲以上民眾「優先」,主要是認為其他年齡層民眾多有手機,可先自力救濟,節省協尋資源。
廖姓民眾周日晚間與59歲的阿姨等家人,前往參觀台北燈節。因人潮眾多,在銜接圓山、美術園區的中山北路路橋上被衝散。因阿姨未帶手機,遍尋不著下,只好去服務台,希望能以廣播協尋。
但位於風味館旁7號服務台人員受理要求時,卻堅持走失民眾必須12歲以下,或年滿65歲以上,才符合通報廣播協尋資格,還表示「過去台北燈節都是如此」。
在廖姓民眾反覆要求下,不耐的服務人員乾脆還指向一旁的警衛台,建議「報警」。結果反而在警察勸說下,服務台才受理回報,以大會廣播協尋,但一來一回間,已遊興全失。
廖姓民眾說,「早知道就說阿姨是65歲」,氣不過服務態度,轉向議員王浩投訴,要求改善。,